這幾天要搭同事便車,原因說來話長但又很簡單,就是我的車撞到別人的車,也就是車禍啦。

昨天剛起床就覺得東西在旋轉,非常不舒服仍忍著幫孩子們洗澡(前天晚上回娘家幫我爸慶祝,大夥累到沒洗澡就上床睡覺),外面仍下著雨刮非常強的風,我先生提議他去廟裡拜拜,我和孩子就留在公婆家,我執意要去(一般下雨我是不會去的),近來不是多給5元、付完錢沒拿到東西,不然就是虛驚一場,想說多拜有保佑。

剛上路沒多久就發生車禍(那個馬路非常大),對方車速很快距離馬路口很遠,而我們距離馬路口很近但車速慢,我怕孩子撞到,緊緊抱著她。事後我兩腳因抵著座椅黑青迅速腫大,坐上救護車急診,這天急診生意還真好,其中1個腦出血,所以delay一點點,重症為先。我的腳已腫2-3公分高,頭又暈腳又痛,還有些急甩性腦震盪。警察說雖然對方車速快(閃黃燈),但我們閃紅燈,責任較重,對方車速快到讓我們撞到他車身,真可惡耶,開那麼快,我們都到路口中間要過去了說,結果警方車禍講求路權不講車速問題,真不公平,就只因我們閃紅燈。

我的車頭全毀,剛TOYOTA來電初估要4-5萬,氣人的是我車險7/24剛換,停保丙式和代車險,已保9年了突然沒保才發生事故,一連串的巧合,當天明明感覺怪怪的,想說拜拜祈福,誰知...

全身酸痛、尾椎痛、腳還是好痛喔。

P.S.隔壁床也是撞車事故,我發覺坐後座其實沒想像中的安全,我和隔壁也是坐後座都受傷。隔壁床是綠燈,對方是閃燈,但她撞到對方後身車,所以雙方都有責任。
1.發生車禍別踩死煞車,以防車甩出去。
2.孩子坐安全座椅真安全嗎?腦部甩動也是很危險的。
3.雙方都閃燈,閃紅燈比閃黃燈責任大。
4.車禍不管車速的,當然不能超速或者喝酒吸毒,撞到別人車身或尾巴的責任較重。
5.下大雨或刮強風還是在家安全,就算去廟裡祈福也不是福。

後續發展:98.8.20
車禍後隔天開始連續3天自稱對方業務來電要求除車險外我們必須額外賠償,不然對方車要120萬賣我們,對方車是Nissan進口車,聽說新車180萬元,只開1年新車,慘的是對方是是海口砂石貨運大大老闆,非常好好野人,後來對方終於鬆口一切由保險公司處理,至於中間發展過程就不提了,接下來就是自車修理問題,Toyota原廠最後來電說修理要10萬元。前幾天再電Toyota詢問處理情形,才知鑑定報告早下來了,雙方保險也談好了,等一切修車完畢後再來和解,理賠金額比例是原先警方說的37分,對方我有保第三責任險額數能cover,至於自車要負7成費用。目前修理中。

沒車真不方便,哪都去不了。這次給我的教訓是(我一定要牢記在心)
1.車子儘量買歐洲車,目前屬意vw車,努力存錢中(將近100萬車),上下車代步工具既要上高速公路又要每天使用,還是買鋼板厚點的好,安全最重要。
2.平常要多注意路權問題,閃紅燈讓閃黃燈,轉彎車讓直行車,路權大的車不管如何過份不守法都無罪或輕罰。
3.車險至少要保丙式和第三責任險,最好第三責任險財保高一點,人命很大的,更何況是遇到有顏色的對方。

Ending:98.8.31
終於牽車回家,花錢消災,一切平安落幕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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